2008年7月28日 星期一

我的車被偷了!

更精準一點說,是被翻了。

為什麼說是被翻,而不是說被偷。因為,小偷確實有入侵車子,可是經過檢查,什麼東西都沒掉。連放在車上的 Creative MP3 也還在。

物質上的損失算輕微的了,前檔沒破,小偷也沒因為偷不到東西而在車子裡面尿尿或大便洩憤;不知道從哪看到的,如果小偷空手來又空手離開的話,會帶來霉運,所以都會在被竊的標的物留下一些紀念品。

惟一有損失的,是副駕的鎖頭有被挖開的痕跡,不過功能上倒是還沒問題,鎖也鎖得上,頂多只是下次小偷要進來時比較好開。決定不修了,什麼時候會再被挖也不知道。

副駕的門旁原本塞了幾張房屋廣告的傳單,開門時發現散落在副駕的位置上,也濕透了,小偷應該是破壞副駕的鎖頭進入的,進入時間可能是清晨風雨正大的時候,後座椅被扳下來,可能有進行李箱翻過,不過發現沒什麼好貨就走人了,也有可能是剛好有人經過,小偷一時心慌就溜了。

比較納悶的是,到底是來做什麼的,雖然車上沒什麼好東西,可是 MP3 應該至少也值個幾百塊吧,為什麼沒拿走,另外,在中控還放了幾顆包裝完整的電池,也值幾十塊,體積又小,副駕的置物箱裡面也有一把手搖發電的 LED 手電筒,也沒拿走;一度懷疑難道是在我車上加裝 GPS 或是竊聽器,不過,一來如果只是偷裝這些東西,常理來說會恢復原狀不會讓車主發現,二來我實在也沒什麼值得讓人裝這些東西偷取什麼機密的價值。

車子一路開了近百公里回來,也沒出什麼問題。如果不是車子後座椅被翻開,說不定我會歸類於門沒關好水不小心潑進來了。

為什麼一台十幾年撞的亂七八糟車上一看就知道什麼鬼都沒有的車也會有人有興趣呢?這世界上也許真的存在著「唷呵我來啦唷呵我又走啦打我啊笨蛋」這種無聊的小偷吧。

本來想報警的,可是台灣警察的辦案態度是有名的令人不敢恭維,到時候一定又是有掉什麼東西嗎?什麼東西也沒掉?那就是沒事啦! 就算跟他說我的副駕鎖頭損毀,對方也是一副那又怎樣的表情吧。

最後,不可免俗的,一定要咒一下。

祝天下小偷男的小雞雞全部爛掉女的全部長出小雞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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